蔬菜統營處(菜統處)是一個自負盈虧、非牟利機構,由統營處處長根據香港法例第277章【農產品(銷售)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一九四六 年成立。 菜統處在九龍荔枝角道7 5 7 號經營一蔬菜批發市場,並在新界設有兩個蔬菜收集站。

統營處處長一職現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擔任,惟菜統處不屬公務員體系 。

菜統處透過位於長沙灣的批發市場為蔬菜批發商及買家提供交易設施、農藥殘留檢定和會計等服務。菜統處向批發商抽取不高於成交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費用。而買方則無需付費 。